金融发展局(金发局)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发表题为《香港的「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策略》的报告,提出有关促进香港「环境、社会及管治」(简称 ESG)生态系统发展的主要建议。
金发局主席李律仁说:「随着 ESG 投资走向主流,许多已发展经济体都积极以鼓励与规管并行的方式争取个中机遇。要在鼓励与规管之间取得最佳平衡殊不容易,然而香港有需要就 ESG 投资予以认真考虑,以不至于落后于其他对手。」
报告提出ESG整合对金融投资者及获投资公司所能带来的价值。报告建议:(一)政府牵头鼓励公共基金支持 ESG 整合;(二)香港金融管理局提高对其外聘的投资经理施加的 ESG 规定;(三)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在其受托人审批及监察程序中把 ESG 因素纳入考虑,并鼓励受托人参考国际的 ESG 标准;(四)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把《负责任的拥有权原则》至少提升至「不 遵守就解释」水平,以强调 ESG 的重要性;(五)证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就 ESG 主题投资产品提供更多指引;以及(六)香港联合交易所加强申请上市者及上市公司有关 ESG 的披露。
报告的全文可在金发局网页(www.fsdc.org.h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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