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發展局(金發局)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發表題為《香港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策略》的報告,提出有關促進香港「環境、社會及管治」(簡稱 ESG)生態系統發展的主要建議。
金發局主席李律仁說:「隨着 ESG 投資走向主流,許多已發展經濟體都積極以鼓勵與規管並行的方式爭取箇中機遇。要在鼓勵與規管之間取得最佳平衡殊不容易,然而香港有需要就 ESG 投資予以認真考量,以不至於落後於其他對手。」
報告提出ESG整合對金融投資者及獲投資公司所能帶來的價值。報告建議:(一)政府牽頭鼓勵公共基金支持 ESG 整合;(二)香港金融管理局提高對其外聘的投資經理施加的 ESG 規定;(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在其受託人審批及監察程序中把 ESG 因素納入考慮,並鼓勵受託人參考國際的 ESG 標準;(四)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把《負責任的擁有權原則》至少提升至「不 遵守就解釋」水平,以強調 ESG 的重要性;(五)證監會和其他監管機構就 ESG 主題投資產品提供更多指引;以及(六)香港聯合交易所加強申請上市者及上市公司有關 ESG 的披露。
報告的全文可在金發局網頁(www.fsdc.org.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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