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周绍基)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机制咨询文件终于推出,有望成为亚太区少数容许SPAC上市的市场。金发局行政总监区景麟昨日指出,由于SPAC与一般新股上市个案不同,新股上市前,会由投资银行处理,散户可获充足的信息,故认为,公司在SPAC阶段,并不适合让散户投资者参与。当SPAC与收购目标完成合并后,散户便可参与买卖。
他又指出,一般而言,由于利用SPAC上市,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据海外经验,散户会考虑参与的机构投资者属谁,再考虑是否跟投。但他直言,此方法并不太合理,因为机构投资者与散户的看法并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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