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局(金发局)今日(九月十一日)发表题为《有关香港引入集团亏 损税务宽免的建议》的报告,提出税务改善建议,以鼓励法团集团在香港进行投 资活动。
金发局主席史美伦说:「具竞争力的税制能为企业提供优越的营商环境,以 创造、投资及发展业务。容许在集团公司之间转移税务亏损可使香港与其他主要 国际金融中心如英国、美国及新加坡等看齐。」
「政府除了研究推行两级税制外,亦可考虑引入集团亏损税务宽免,以推动 香港金融服务业特别是银行界的商业活动。」
报告阐述在香港引入集团亏损税务宽免的需求,并列出不同的税务宽免形 式。报告建议政府考虑容许集团以旗下某一全资子公司的未抵免税务亏损用作抵 销同一集团另一全资子公司的应课税收入。其他建议包括:要求同一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采用同一会计年度,以获得集团亏损税务宽免;税务亏损的整合和抵销须 在有关公司份属同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的期间进行;以及在有需要时推行特定的 反避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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