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發展局(金發局)今日(五月二十四日)發表題為《發展香港成為區域 綠色金融中心》的報告,提出建議以推動香港發展為區內領先的綠色金融中心。
金發局主席史美倫表示:「全球為符合實現低碳環境的承諾,每年須在綠色 項目上投入數以十億美元的資金。現時中國在綠色金融方面佔有領導地位,在第 十三個五年規劃中亦多次重點提及綠色金融。凡此種種皆標誌着香港擁有龐大的 機遇,可以發展為區內領先的綠色金融及投資中心。香港應立刻行動抓緊機會, 勿失良機。」
史美倫説:「發展蓬勃的綠色金融除了有助香港開拓債券和項目融資市場, 更可以在增加就業機會和促進投資管理、衍生工具、保險、私募基金行業的發展 等各方面帶來莫大裨益。」
她續說:「財政司司長在 2016-17 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詞中亦提及綠色金融, 並表示政府會加強宣傳香港資本市場的優勢,凸顯香港發展綠色金融產品的條 件。」
綠色金融泛指為可持續發展,低碳及能抵禦氣候變化的項目、產品及企業作 出的資金籌集及投資行為。有關項目和目標包括清潔能源、污染管制、綠色建築、 交通及基建、能源效益及可持續資源管理,以及環境服務如廢物管理及可持續發 展的林務。
報告就如何鞏固香港在綠色金融方面的領導地位提出多項建議,包括(i)由 受政府和公營機構管控的發行人發行基準「綠色債券」;(ii)成立綠色金融諮詢 委員會或同類機構,以制定長遠工作重點及提供協助;(iii)舉辦有關綠色金融 及投資的全球會議,以及一系列的座談會;(iv)借助大學和專業團體培育綠色 金融人才,確保人才供應;以及(v)為綠色金融項目和證券設立「綠色金融標 籤計劃」,從而吸引新發行人和新投資者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