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指定法定機構監管的企業符合YOUTH申請資格
監管機構 | 合資格僱主 |
獲香港金融管理局認可 | 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接受存款公司及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 |
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 | 進行《證券和期貨條例》項下第1類至第10類受規管活動且非臨時持牌及非短期持牌的持牌公司 |
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 | 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公司(包括保險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公司;不包括個人) |
獲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核准 | 受託人 |
已向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 |
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和執業法團(不包括以個人名義執業的執業會計師) |
已向公司註冊處註冊及根據《受託人條例》(第29章)第78(1)條註冊的信託公司 |
新職位受聘者必須在提交申請當天或之前已獲聘用及就職。申請會以先到先得方式順序處理。每家合資格僱主最多可獲資助兩個新職位。
請參閱「常見問題」中「職位與僱員」部分,以獲取更多詳情。
合資格僱主申請YOUTH計劃,即承諾:
請參閱「常見問題」中「申請程序」部分,以獲取更多詳情。
查詢電郵 (YOUTH) YOUTH@fsdc.org.hk
熱線電話 (YOUTH) +852 3612 9936